关于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付的公示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县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延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受到很大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顺延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日期,顺延期限为2个月。现进行公示,征询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间至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1、公示地点:
2、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7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联系部门: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4、联系电话: 0550-2223253(时间:8:00—12:00;2:30—5:30)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