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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安徽:二十条措施支持“三首”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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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记者3月23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已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的若干政策》,从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完善示范应用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等6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促进“三首”产品研发应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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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加强研发引导,编制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对标研制,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创新合作,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支持研发、制造、使用单位合作建立重大技术装备中试基地。健全众创引导机制,发挥多种创新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研发,加强众创成果评价和供需对接,促进成果转化。   
   
完善示范应用体系。实施示范应用工程,鼓励引导“三首”产品研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合作开展自主创新,研制新产品;发布推广应用目录,对经认定的“三首”产品,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引导各行各业采购使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对列入目录的“三首”产品,视同已有市场业绩,项目单位在招标采购同类型产品时,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推行政府首购首用,各地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等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将目录中的“三首”产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

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规定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免。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对“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的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首”产品研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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