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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这些滁州人,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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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促进公共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保障性住房应有作用,根据《天长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市住建局近日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治理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清查千秋山庄、君悦荣城、兴业家园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凡是在2020年前所有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是否存在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小区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损毁、破坏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和节点为2020年3月至4月,由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查自报,物业公司同步协助进行。2020年5月至6月,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上报的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一次复核;中低收入家庭专项治理工作在6月份年审时同步进行。


为强化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对清理后符合保障条件的企事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信息完善和合同签订,同步签订承诺书。不符合保障资格被强行腾退的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被取消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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