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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滁城公交线路运营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起,滁城再恢复13条公交线路,实现所有公交线路正常运营。首末班时间、发车间隔时间按照全天全时段运营方案执行。
所有运营公交车辆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上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司乘人员全部配戴口罩,并扫描车内二维码登记身份信息。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乘车服务,鼓励采取刷卡或扫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乘车费用。
特此通知。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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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经研究,琅琊山景区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向社会有序恢复开放,为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游客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景区开放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恢复开放琅琊山景区(包括北门游客中心、野芳园、醉翁亭、同乐园、琅琊寺、南天门等景点)、滁州市花博园。 景区东门(琅琊寺景区入口)以及南太仆寺景区暂不开放。
二、开放时间
自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起恢复开放,北门游客中心开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其他时间实行闭园。
三、游园须知
(1)在疫情期间,北门游客中心及北大门为景区接待主要的出、入口集散地;景区暂不接待团体游客,禁止集体活动。
(2)景区入园采取实名制登记。请广大市民、游客凭“绿色健康码”验证,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名制购票、游览。
(3)广大市民、游客须测量体温、游园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保持1.5m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拥挤。不戴口罩者拒绝入园。
(4)景区向全国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凭医师证、护士证等有效资格证件及身份证)。
(5)请广大市民、游客注意公共卫生,做好自身防护,遵守文明旅游规范,遵守景区有关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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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秩序恢复,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进一步推进南谯区餐饮服务业有序复工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4日起,南谯区各餐饮经营单位可有序逐步开展堂食服务。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
三、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采购、圈养和现宰杀活禽;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四、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及非现金结账。
五、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用餐人员用餐完成后,餐饮经营单位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
六、大堂应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堂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一米;包间限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一米;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区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卫健等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
南谯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复工指南一、基本复工条件
(一)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二)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三)必须备好测温计及5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用餐人员管理
(一)用餐人员原则上要执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
(二)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
(四)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打牌等。
(五)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进行实名登记。
三、从业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二)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三)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四)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四、营业场所管理
(一)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二)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三)避免交叉感染。商务宴请必须实行分餐分食制。
(四)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
(五)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六)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二)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三)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四)对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五)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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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7号) 全椒县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开业运营负面清单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疫控办〔2020〕188 号)精神,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经研究,现就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堂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3月14日0时起,我县符合条件的餐饮业经营主体可以有序恢复堂食营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恢复营业。
二、基本条件
(一)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严格执行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三)餐饮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人代表(负责人)全面负责,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要做到通风、消毒、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确定防控责任人等“五个到位”。
三、用餐管理
(一)开业前,需准备充足的口罩、酒精、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枪)等防护物资,必须对店堂、设备、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标识。应对所有的原辅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保证新鲜卫生。
(二)从业人员须持有绿色“安康码”,上班、下班前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工,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员工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后、餐前便后、接触废物后,必须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三)加强食材采购管理,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各类食材和食品安全、来源可溯。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
(四)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且不得提前摆放。
(五)做好店堂内设备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增加对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的消毒频次。配备消毒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每桌顾客用餐完毕清理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
(六)顾客应出示绿色“安康码”,未申请“安康码”、未携带智能手机的消费者应配合做好实名登记和轨迹查询工作。进入餐饮单位要测体温,佩戴口罩。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未测体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餐饮单位。
(七)餐饮单位安排专人引导,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控制场所内人流密度。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 1 米;大堂条桌顾客同向相坐;大堂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包间(包厢)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超过 10 人。
(八)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九)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十)继续暂停各类易引发人群聚集的婚宴、生日宴、丧宴等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四、工作要求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商务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县卫健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县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提供执法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保障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
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来源: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全椒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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