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管执法局重拳出击!立案查处违停机动车11辆!占用公园绿地停车,不仅影响市民正常的休憩,还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和绿化景观,这种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容市貌。2月中旬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园绿地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行动,通过设立禁止停车提示牌、执法劝离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截至3月6日,共计劝离违规停放机动车100余辆次、拖离违规停放机动车42辆、非机动车26辆,新增禁停提示牌18块。
通过为期20天的宣传引导,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占用公园绿地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下一步严格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从3月7日起,市城管执法局根据《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七项及第四十条第二款,对占用公园绿地乱停车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截至3月10日已立案查处占用公园绿地违停机动车11辆。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形成严格管理的工作态势,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保护绿地免遭破坏,还绿地于民。
友情提醒根据《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第七项 擅自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露天烧烤。第四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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