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6时06分天长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交警五中队)接到110的指令X083线仁界路7KM路段发生一起一辆摩托车与一名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请立即出警处置
交警五中队火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伤者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妇女,身份不明,生命垂危。
专案组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复勘,经过分析、比对,确定现场遗留下的摩托车仪表盘罩是一辆“铃木”牌跨骑摩托车所有。民警最终认定了一辆车牌号带有数字“281”的“铃木”牌跨骑摩托车具有重大的嫌疑。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仁和集镇某村村民佘某某。此刻,从医院传来了不幸的消息,受伤的妇女田某(56岁,仁和集镇村民,上班途中遭遇不测。)因为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由于女儿的劝说,佘某某幡然醒悟,乖乖地回到家中,接受警方的调查。此时此刻,时针已经指向2020年1月2日21时06分,离接到报案的时间刚好15个小时。
经过审讯,佘某某交代,1月2日6时许,他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从家中出发,沿S430线,由北向南行驶,前往秦栏上班,行驶到距离仁和集镇大约两三公里的路段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会车后,突然发现前面道路的西边有个行人,当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导致摩托车车头重重地撞向对方的身体,对方和自己一块摔倒在地。由于害怕对方找自己索要赔偿,爬起身后,佘某某扶起摩托车,驾车逃逸。当天,佘某某去单位正常上班,于下午17时30分向领导请假,将自己的摩托车送到江苏省高邮市小女婿的家中,自己则骑着女婿的摩托车离开了女婿家。***,疏而不漏,佘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虽然将车辆“偷梁换柱”,但是,警方早已等候在他的家中。
2020年1月7日下午,全程参与案件侦办和故事处理的民警石磊介绍说,经过艰苦的协调,1月7日上午,肇事司机佘某某已经与死者田某的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目前,案件的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