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网社区_滁州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70|回复: 0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滁州清流河禁止渔民捕鱼,渔民的损失及补偿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网友:

公司没有党组织,不能接收员工的党组织关系,且员工不是滁州本地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相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情况,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经办人:区委组织部吕世婷联系电话:2178813

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网友:
创业中苑多层,物业私自出租新房给他人住,出租空闲的廉租房给物业员工住,还把政府改造的停车位上地锁。望有关部门关注!

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南谯区住建交通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将员工清退出新房及廉租房;车位上锁是由于交过停车管理费的业主为避免车位被恶意侵占,故要求打地锁,空车位无打地锁上锁的现象。
经 办 人:朱明月(南谯区住建交通局)联系电话:3117208

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网友:

滁州清流河禁止渔民捕鱼,渔民的损失及补偿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有文件规定。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2019〕96号)精神,滁州市滁河水域纳入禁捕范围,到2021年1月1日全面禁捕,对合法渔船退渔转产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制定具体方案。目前,滁州市、南谯区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2019年合法捕捞渔船退渔转产补偿标准,仍然按照滁州市农业委员会、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农渔[2016]16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详情可电话咨询南谯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0-3010635,联系人:刘志刚;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0-3025598,联系人:马明发。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7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嗨滁网 ( 皖B2-20180001 )

GMT+8, 2025-9-23 01:46 , Processed in 0.08132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