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猪肉及猪肉制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现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300公斤,对3户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记者昨日获悉,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2个猪肉摊贩作出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给商家宣传相关法规)
11月15日清晨4:30,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成立3个检查组,对县城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汊河镇农贸市场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中共检查农贸市场25家,大型超市2家。检查人员在来安县新安镇北大街某农贸市场发现,猪肉摊贩经营者郭某某销售的猪肉无法提供屠宰场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销售的新鲜猪肉(重185斤)酮体表面无检验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执法人员依法扣押问题猪肉。在对来安县汊河镇某生鲜超市检查中发现,摊主李某某销售的猪肉(重98斤)无法提供“两票两章”,执法人员对猪肉依法实施扣押。
记者了解到,为认真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形成查处一户、震慑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以上2个猪肉摊贩作出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