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魅惑 于 2019-11-19 15:37 编辑
据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消息,近日,在滁州市南谯区高教科创城厚德路发生一起擅自违规接驳消防栓取水浇灌绿化带事件,这也是目前南谯区境内唯一被执行2万元行政处罚罚款并结案的案件。
11月11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例行巡查至高教科创城附近,发现一名工人正在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中(消防栓)取水,准备浇灌绿化带及苗木。接到举报后,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经查,芜湖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清包方(服务队)魏某,为图省事,节约浇灌成本,就近从城市供水管网(消防栓)中直接取水,用于浇灌绿化及苗木。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告知他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切断接水管,配合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该企业负责人通过执法人员告知当前滁州抗旱严峻形势,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加强下属劳务清包方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日前,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对在滁城供水区域内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和查处的范围
非消防和应急救援目的(非生活性质)擅自启用消防栓违法取水的;
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消防栓等附属设施上私接管道盗水的;
擅自移动、损坏、拆除、偷盗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消防栓等附属设施的;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的;
为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市容整洁,雾炮车和高密度清扫车经批准允许在指定的非红色消防栓上计量规范取水。除此之外其他作业车辆使用自来水的;
用其他方式破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违反城市供用水管理,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
有奖举报的方式
广大市民和用户如发现非消防和应急救援目的(非生活性质)擅自启用消防栓取水或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可采取拨打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市民可将拍下的违法现场清晰照片,以及与本人联系方式、事发位置、事发时间等,提供给举报受理部门。受理、查处等部门对举报行为应严格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核查、奖励、宣传等过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举报电话: 0550-3064110。
查处办法和举报奖励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联合开展检查、巡查,严肃查处破坏供水设施、盗用消防栓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法惩处。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有权举报投诉,对举报的有关情况,经市城管执法局查实后及时告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奖励标准和领取方式
经市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实后,按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应在1个月内领取奖金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举报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受托人本人及举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旱情还在持续 杜绝用水浪费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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