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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痛心!仅1秒!滁州一男子抢救无效身亡!滁州人你还在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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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小四子 于 2019-11-7 14:58 编辑



出门在外,
遵守交通规则,
不要闯红灯、不要逆行,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了,
但就是有人不听。

日前,凤阳县境内某十字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人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0月21日,凤阳交管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在途经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不遵守交通信号且不靠右侧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10月6日17时30许,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自西向东,逆向行驶至子期路交叉路口时,红灯已亮。但陈某未予理会,径直骑行通过路口,与方某驾驶的自南向北行驶皖M6L6**小车相碰,巨大的撞击致陈某重摔倒地。10月9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示,行人及非机动车在遇有红灯的路口,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靠右侧通行,有效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

9月2日晚上,在滁州市文昌路与幼安路口,一名骑车带着孩子的女子逆向行驶还闯红灯,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撞翻,事故致使骑车女子商某的腿部和和其小孩的颈部受伤,伤者随后被送往滁州市医院救治,当晚小孩因伤重又转院到南京儿童医院治疗。


据了解,骑车女子商某,年龄25岁,受伤小孩戴某年龄4岁。商某称,事发时因为天晚了,她急着带小孩回家,为图一时之快而逆向行驶、闯红灯,却没有想到酿成车祸。

滁州交警二大队民警查阅监控后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正是商某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交警认定骑电动车女子商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出现这样的事故
实在是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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