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顾文明 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小岗路46号 身份证号:342326197401205616 执行标的:10000 执行案号:(2013)凤执字第00134号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条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悬赏金额:5000元 悬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二条。 举报电话:0550-6366015、0550-6366025 联系人: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李学新 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金山湖村大庄组61号 身份证号:340323197209204276 执行标的:17420 执行案号:(2019)皖1126执1958号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条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悬赏金额:5000元 悬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二条。 举报电话:0550-6366015、0550-6366025 联系人: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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