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公布我市2019年上半年新增的10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这6名终生禁驾人员中: 3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3人是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 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 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意味着当事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取得驾驶资格,公安交管部门将这些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禁驾人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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