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7号令)、《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安徽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 明光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根据成本测算结果,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收费标准为,墓穴基准价格(含骨灰安放、墓碑、不含刻字):单人墓为1500元/穴,双人墓为1600元/穴(可下浮)。各公益性公墓经相关部门批准建成后,报发改委批复,执行此价格标准。
二、价格优惠及其他规定
(一)完善殡葬服务价格公示。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的宣传解释。所有收取的费用均需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严禁挪作他用。收费单位必须认真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公墓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文件依据、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
(二)建立和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予以适当减免、优惠政策。
(三)加强监管督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权益。对于申报备案价格高于政府指导价上限的,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将联合启动成本监审程序,对于虚报价格行为者将予以相应处罚。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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