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聚焦滁州 于 2019-7-26 10:26 编辑
学生资助(学前、高中阶段) 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学前发放资助资金174.37万元,资助3852人。普高发放资助资金1667.2万元,资助13853人。中职发放资助资金4418.46万元,资助26827人。现就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是全面落实资助各项政策。印发了《2019年滁州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开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建设,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力度,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给予优先资助。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程序,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在阳光下开展。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得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认真开展比对工作,加大“精准识别”工作力度,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给予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前资助2691人,发放资助资金117.9万元;普高资助2365人,发放资助资金526.95万元;中职资助1307人,发放资助资金290.92万元;5月底前完成了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三是不断加强资助队伍建设。3月份全市开展了学前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现场会,通过培训提高资助工作队伍执行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持续强化工作督查。 5月份,市教体局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学前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日常巡查,巡查的重点内容是对各地、各校的资助程序是否规范,春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 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提升了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开展“两节课”、“诚信教育主题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目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正在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此活动于9月20日结束,预计有6000人,贷款金额约5000万元。
学生资助(义务教育) 工作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滁州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项目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二)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三)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四)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五)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六)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市建立。
三、2018 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执行情况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2018年市教育体育局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不断规范补助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的申报、审批及公示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性,各县(市、区)通过集中打卡发放补助资金,全年共计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1907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317万元。
(二)国家免费教科书
2018年全市共计为362605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18年中央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3640.3万元,使用当年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免费教科书资金3860.92万元。
(三)地方政府资助
1.地方免费教科书
2018年滁州市地方政府为2381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教材,资助资金31.88万元。
2.其他资助
2018年滁州市地方政府为5776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其他项目资助,资助资金1404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11776人,资助资金1280万元;天长市政府为46017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簿本费,资助资金124.6万元。
(四)社会资助
2018年我市54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到社会资助资金28万元。
四、2019年上半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6月底,我市已拨付春季免杂费和补助公共经费20340万元到校,占全年目标任务数74.47%;已向所有城乡中小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春季学期教科书,已与新华书店结算完成,结算资金1890万元;2019年春季学期已向10300名贫困寄宿生打卡发放补助资金597.61万元;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已拨付资金4722.5万元,完成改造面积97964平方米。
五、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扩面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文件规定,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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