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4时32分,凤阳县省道101路黄泥铺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及电动车驾驶人及3名幼儿受伤,所幸孩子并无大碍。7月9日,凤阳交警认定该起事故中轿车和电动车负同等责任。
据悉,电动车上是祖孙四人,彭某系三名幼儿的奶奶。事发时,彭某骑乘电动车,带着一名女童和两名男童(最大4岁、最小2岁)横穿公路准备回家。由于彭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叶子伞遮挡视线,加之轿车驾驶人毕某(男,36岁)疏忽观察导致事故发生。电动车上三名幼儿受伤受到惊吓嚎啕大哭,其中一名男童更是满嘴鲜血,令人心疼。
交警提示,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下车推行,切忌违法载人、非法加装叶子伞,过马路时应仔细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通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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