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嗨滁微信小编 于 2019-6-17 10:10 编辑
夏日炎炎,又到了饮用纯净水(大桶水)销售的高峰。食品生产特别是“大桶水”生产过程监管是非常关键的,有的消费者有直接入口的饮用习惯,因此桶装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过程控制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桶装饮用水安全,使广大市民喝上放心安全的“大桶水”,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对部分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下面,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
日前,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明光市清泉天然水饮用水厂、明光市晶鑫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大桶水”生产企业进行了随机检查。 清泉天然水饮用水厂存在人工拔盖清洗且回收桶露天存放等问题。 桶盖未杀菌且风淋门未使用 生产车间旁卫生环境较差
从检查来看,明光市清泉天然水饮用水厂(位于涧溪镇政府旁)在被检查的67项内容中,存在18项问题;明光市晶鑫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苏巷镇经济开发区)存在20项问题。 图为晶鑫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纯净水桶未密封等问题
罐装间卫生条件较差,封口盖散落一地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未有效隔离
对食品生产企业过程监管的精益求精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职重点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决定,责令明光市清泉天然水饮用水厂、明光市晶鑫饮料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分别于2019年6月15日前、6月18日前整改到位,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查处。在此期间,2家企业在经过验收审查前,不得进行整改日期内产品的生产、销售。
检查结果公示表如下所示(可点击放大观看):
正是由于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的重要性,使之成为了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也成为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保障。
 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全市多家无证“大桶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取缔查封,今年则是“大桶水”获证生产企业质量规范提升的时机,因此,希望全市“大桶水”生产经营企业从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高度,强化过程控制、强化质量提升、强化食品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广大市民饮用纯净水的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初心”,只有满怀敬畏之情才能“牢记使命”。因此,食品安全绝对不是喊在嘴上,而是需要落实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之中,这些,不仅仅针对的是“大桶水”的生产经营者,也针对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时这也是关系到每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的大事。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继续加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不间断的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的过程监管,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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