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支队牢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聚焦中心主业,坚持实干实效,保持发展定力,不断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实现了社会面火灾形势和队伍建设“双稳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双满意”。
2016年度荣获“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工作先进支队”称号;2016-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安全工作先进支队”称号,并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年度综合考评中实现“三连冠”,先后成功扑救和处置了2018年定远“1.25”高铁列车火灾、明光“5.25”八岭湖景区抗洪抢险和来安“7.26”保险粉自燃等急难险重的灭火救援事故,圆满完成了琅琊山庙会、中国农民歌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消防救援支队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市消防救援支队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立足新起点,树立新目标,再作新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地、各部门要以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榜样,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为冲刺总量全省第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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