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区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及聘用务工人员住房优惠政策详细如下:
高层次人才
1.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滁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自主创业,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不超过40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给予其所购住房总额的100%补贴。
2.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滁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自主创业,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其所购住房总额的9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滁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自主创业,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省级领军人才,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其所购住房总额的7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4.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滁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自主创业,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高级人才,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其所购住房总额的5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其所购住房总额的3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补齐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专业技术人员
1.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补齐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或经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批准租赁住房的,补贴租金每人每月5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2.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补齐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或经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批准租赁住房的,补贴租金每人每月4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3.引进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它院校专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在滁州市区拟规划建设的国际社区或其它居住小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补齐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或经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批准租赁住房的,补贴租金每人每月3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务工人员
1.鼓励和支持市区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经批准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配套建设职工宿舍,并鼓励免费提供给务工人员使用。与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经用人单位批准租赁住房的,补贴租金每人每月300元,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2.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在滁州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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