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内容为“家长悬赏10万寻找3岁被拐女孩”的消息刷爆了凤阳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 “帮忙扩散,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被拐走,家长拿出10万酬金寻人……” 网友纷纷传递爱心的同时, 也在为女孩的安危捏着一把汗。 然而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01网传
2月10日晚间,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寻人消息刷屏。消息称,一名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她是被一名40多岁的男人抱走了。 寻人消息中,留下了一部“139××××2999”的手机号码,声称提供有效线索者可拿到10万元的酬金,联系人为宁继春。 消息配发的图片显示,一名年幼的儿童坐在超市的购物车里,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图片中的儿童指称是被拐的女孩。 02求证
10日晚,记者拨打了消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显示为关机状态。 经百度查询,该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为沈阳市,被288个百度手机卫士用户标记为“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 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陕西、湖南等地广为流传,各地媒体经调查后均刊发报道表示“消息不实”。 该谣言曾在郑州出现 杭州也出现类似谣言,杭州网警在微博上发了最新通报:经向属地核实,桐庐没有锦绣花园小区,也未发生小孩被拐事件,请大家勿信谣传谣! 不仅杭州 浙江台州网警、江苏网警也在辟谣
10日晚,有理性的网友辟谣称,“今晚朋友圈很多人转发了……好几年前的骗子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记者发现,转发这条寻人消息的网友多为年轻妈妈群体。对此,有网友认为:
孩子属于弱势群体,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刻意以孩子为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最容易引来人们的同情,从而达到传播面的最大化。 其背后,无外乎出于两种目的:在网络上博取关注,达到心理上的满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经济利益。
03律师
此类消息不仅在消费网友的爱心 也污染了网络环境 网友不经核实就传播“爱心” 一旦不慎踩入了违法的“雷区” 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中国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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