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新西路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滁州市金盾机动车辆劳动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育新西路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规建委、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同意,你单位建设了育新西路公共停车场(位于育新路与丰乐大道交叉口的西北角),共有76个机动车停放泊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精神,经测算并研究,现将育新西路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临时停放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免收停车费。
停放20分钟以上—2小时(含2小时):小型车3元/辆.次,中型车4元/辆.次,大型车5元/辆.次;
停放2小时以上一4小时(含4小时)小型车5元/辆.次,中型车6元/辆.次,大型车8元/辆.次;
停放4小时以上一10小时(含10小时)小型车7元/辆.次,中型车8元/辆.次,大型车10元/辆.次;
停放10时以上—16小时(含16小时)小型车10元/辆.次,中型车12元/辆.次,大型车15元/辆.次;
停放16小时以上一24小时(含24小时)小型车12元/辆.次,中型车14元/辆.次,大型车17元/辆.次。
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对新能源汽车,按上述同车型收费标准优惠1元。
(二)机动车长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单位按照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原则,与消费者协商确定。
(三)停放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型为准。
(四)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停车场进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收费依据、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免费停放时间及免费停放车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收费人员统一标识,使用统一收费系统、统一税务票据,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19年1月25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公安局 2019年1月22日
来源:滁州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