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储某某迁居新址不明,电话传唤未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终将被执行人储某某成功拘传至琅琊区人民法院,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决定。
今年4月,申请人李某向琅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储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的生效判决,要求储某某给付欠款。因被执行人迁移新址不明,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成功。执行法官先后三次运用网络查控和线下房产查询等手段查询财产,均一无所获。
2018年7月,法院依法将储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还是没有露面。执行法官赶往被执行人迁址前的老家寻找线索。经多方走访得到消息称,被执行人储某某可能居住在黄泥镇某小区内,执行法官当即驱车赶往。8月28日下午5时许,被执行人储某某见到执行法官一脸惊愕,法官耐心地给储某某做工作,但储某某以无执行能力为由拒绝执行,法院遂对其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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