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滁城打工两年了,今年孩子刚好到了可以上小学的年龄,但我既不是本地户籍又没有房产,我的孩子可以在滁城上小学吗?”近日,在滁城务工的刘师傅给本刊打来咨询电话。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根据《滁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申请相对就近入学,如果相对就近学校没有学位,教体部门则会统筹考虑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市相对就近的中小学入学,须同时具备下列材料: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一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父母在本市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流入地公安部门要做好居住人员的登记工作,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管理,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登记制度。同时,教体部门、学校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通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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