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小云(化名、11岁)放学回家在楼下储物间被人强奸,凤阳县公安局临淮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处警。 经了解,受害人小云是一名小学生,当日下午17时许放学回家,当其行至自家居住的小区单元楼梯口处时,一名陌生男子以找其帮忙为由,接近她后掐住其脖子,捂住其嘴巴,将其拖至一楼储藏室,并持刀威胁不许喊叫,后将其强奸。凤阳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经过大量摸排、比对,最终锁定凤阳县府城镇居民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发现王某某曾因猥亵罪被判刑,有犯罪前科。 5月29日下午1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在凤阳烈士陵园对面一加油站附近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审讯,嫌疑人王某某今年21岁,系凤阳县府城镇人,如实交待了上述两起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凤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