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公租房,屋顶漏水谁来修?入住时,发现门锁坏了怎么办?入住后,墙体脱落怎么解决?近日,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滁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为市本级已过质保期的公租房提供维修管理法规依据,维修范围包含公租房公共及室内配套等部分,资金由租金和财政预算解决。《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滁州市市本级公租房维修养护管理的空白。 维修范围为公共和配套部分 滁州市市本级公租房是从2008年以来开始建设,共累计建设3197套,目前已全部竣工交付。截至2017年底,已分配入住3130套。 滁州市市本级公租房主要是在西涧花园、创业中苑、凤凰湖畔、名儒园等15个棚改安置小区内配建的。由于大部分公租房建设时间较早,已过房屋维修质保期,无专项维修基金,且因公租房后续管理机制未建立、责任未明确,导致承租户经常因房屋顶楼、墙面漏水、下水道堵塞等问题而烦心。 为加强公租房维修管理,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保证承租户有良好的生活居住条件,滁州市出台了《办法》。针对市本级公租房的维修范围,《办法》作了明确界定:公租房室内公共部位、建筑本体室内(包括:房内墙体、楼板、阳台栏杆等)及室内耐用配套设施的维修;室内易损易耗配套设施(包括:水龙头、花洒、电灯、开关、电源插座、电线、下水器、门锁等)在房屋出租前的维修。此外,属上述维修内容,但因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责任、承租户的(使用不当)责任导致的维修除外,应由导致维修的责任人负责维修。 资金由租金和财政预算解决 公租房年度维修经费,主要由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根据《办法》规定,公租房需要维修时,首先由承租户将书面维修申请报送小区物业公司,小区物业公司将维修申请报送公租房申报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勘验后,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维修。《办法》明确要求,申报维修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市本级公租房维修养护管理方面的空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承租户维修房屋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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