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明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明光市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明发改农经〔2018〕28号)收悉,根据滁州市水利局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控制水土流失,有效利用水土资源,提高粮食自给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同意项目区选择的原则,工程实施区为张八岭镇尹集村,三界镇梅郢村。工程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土坎梯田206.1hm2,新建U型槽排水沟10.60km,新建土渠排水沟2.0km,新建沉砂池137座,新建跌水114座,新建过路涵246座,新建田间生产路4.99km,维修田间生产路3.88km,清淤整治塘坝25座。
三、同意工程布置、设计原则和各项治理措施组织实施方式。
四、工程总投资71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428万元,其余投资由明光市筹措。
五、项目代码:2018-341182-76-01-003339。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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