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建“万达广场”商业开发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
滁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兴建“万达广场”商业开发项目的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滁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滁州市南谯路与湖心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计5768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研究,你公司在该地块建设的“万达广场”商业开发项目属于备案范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同意项目备案。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9.32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66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四、你公司可依据项目备案文件,前往区规划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土地分局、地震办等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办理有关开发建设手续。
五、如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书面报告我委,重新备案。
项目编码:2018-341103-70-03-000717
联系人:彭兆越
联系电话:15155133995
滁州市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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