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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滁州遵守“限放令” 每年只有八天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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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昨天上午,本网连续接到多起市民投诉,称滁城许多商家竞相燃放“开门炮”,不仅污染空气、存在诸多隐患,震耳欲聋的鞭炮声还严重干扰大家正常工作和生活。记者随后从公安部门获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确实接到市民举报,并指令辖区派出所严肃处置;同时,各派出所组织警力一边宣传市政府“限放令”,一边加大巡逻力度,主动发现、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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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八中附近,店家违规燃放“开门炮”。

违规燃放开门炮 不料警察找上门

昨天上午8点30分至9点,记者在滁城会峰路、中都大道和丰乐大道等多个路段,均听到响亮的鞭炮声此起彼伏。然而,由于无法准确判断燃放鞭炮的声音方向,记者一时不能找到确切的燃放地点。

通过多方联系,滁州经开区警方和南谯区警方先后反馈称,已经查获涉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人员。9时30分,滁州经开区会峰路派出所一间小会议室内,8名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和询问。

芜湖市无为县人汪某某,在滁州长江商贸城开有一爿店面。“早上8点多,商店开门为图个吉利,就放一小挂鞭炮‘意思一下’,没想到警察很快找上门了”,汪某某十分后悔。山东省菏泽市人陈某,在安康苑小区附近开了一家水果店。上午9点左右,陈某“经人提醒”放了一挂“开门炮”,却不知道滁城“限放令”十分严厉。

在此期间,滁州八中附近和盛世华庭小区旁边,也有两家店铺燃放“开门炮”,被南谯区清流派出所发现并处罚。

大力宣传限放令

严厉处罚违规者

“就怕正月初八有些人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没想到这样的商家还真不少”,会峰路派出所副所长张庆军告诉记者,“许多商家选择正月初八开门,为图吉利,常有燃放‘开门炮’的习惯”。鉴于此,该派出所在此之前就兵分三路,分别赶赴长江商贸城、花园路多家4S店和其他沿街门面、酒店等,不遗余力地开展限放宣传。可是,由于许多商家处于春节关门状态,民警始终联系不上店主,“今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多数属于这些店主”。

南谯区清流派出所负责人应文彦告诉记者,在主动发现并迅速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的同时,该派出所加大对辖区中都大道、湖心路等商业门店集中路段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业主严格遵守“限放令”。

燃放爆竹需适度

每年仅八天解禁

滁州市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早在2015年7月就发布《滁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根据上述“限放令”,2015年11月1日起,滁城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世纪大道—上海路—会峰路—紫薇南路—龙蟠大道—金陵路—醉翁路—西涧路—凤凰洼水库—琅琊山—西涧路—永康路—世纪大道”所合围区域。限放区域内,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五、正月十五共八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滁州市明文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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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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