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去年11月和12月共用了20吨水,为啥把这两个月的水量算到2018年第一档水价里?”近日,滁城的吴先生致电本刊,反映阶梯水价有关水量计算问题。 吴先生居住在滁城新兴花园小区。2018年1月7日,他接到手机短信,内容为“您好,您户本期用水20立方米,本年已使用20立方米,目前为第一档水价,距第二档水价剩余172立方。”看到手机短信后,吴先生认为,这20吨水应该是2017年11月和12月的用水量,理应算在2017年阶梯水量里。“算在2018年第一档水价里,我今年第一档水价水量不就少了20立方米了吗?”吴先生说。 “2017年最后两个月用水量算到2018年第一档水价的水量,那么今年最后两个月水量会算到明年第一档水价水量,不存在问题。”市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供水实施的阶梯价格,每年12月清零,但是水表是两个月抄表一次,因此年底的抄表水量会顺延至下一年,每年少了最后两个月水量,但是会增加上一年两个月的水量,所以不会影响居民第一档水价的量。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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