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33 重建通济桥记 明 胡 松 我(滁)于宋元前,固辟左安闲之壤也。国朝两都并建,斯要以冲。自顷,人使艰得舟楫,惮蹈江涛。加以缘河递传,苦于横索,往往闭关塞户,遁以免淮。又有都御使察革伪繻,故东西经行濠泗真扬者,半从六合趣我,必径斯梁。稽诸郡乘,桥所从来盖久远,称名亦屡变。其易今名,则自元至元间太守刘公琪拓治始。我大名(明)永乐中,羊城陈公琏嗣治其坏,因仍逮今。 郡西山溪以千数,率汇是入江。每夏秋之间,横潦暴集,率灭桥顶,湍激悍怒,岁久崩泐,而又无阑楯,盖他日尝堕没马牛人,道路怨怼。 岁乙巳夏,公以职方郎中左官知郡。下车抚循,问俗过我,余首斯对,公则慨然。会岁侵,人庶艰食。公首斥俸入,倡导僚吏。已,令僧正真玺、道士吕绍贤、民虞力佐费,而以义民邹湳敦事。湳竭心力,治之不啻其家。出旧于潭,伐薪于阜,煅灰于山麓,征力于隙天。太守雅称慎修,能悦民,而又时来劳藉之。公私忘役,数月僝工。且柱以贞珉,阑以坚木,翼之修隧,表之崇坊。盖往来江淮之人,弗病于徒且舆矣。 嗟乎!自功令[废]弛,格习偷窳,郡县之文[吏],即能治讼牒、毕租赋、整齐车骑徒隶以称过客,足矣。其于功庸民事,自非大吏之所程督,畴暇知恤?公于兹役惓惓,而又以其余力改筑王、欧二先生祠。其诸善政具载同郡孙方伯所为记。公岂世俗吏等哉? 公毕氏,字仁叔,贵溪县人。 【译文】 重建通济桥记 明 胡 松 我滁州在宋元以前,本来是偏辟安闲的地方。我朝北京、南京两都并建,这里成为交通要道。近来,人们往来难得用舟船,害怕踏上江河。加上沿河传送物资,苦于勒索,往往关闭门窗,逃避以免征。淮河又有都御使检查伪造的通行证,所以东西过濠州、泗州、真州、扬州的人,有一半从六合来到我滁州这里,必定经过这座桥。查考各本志书,桥的建造久远了,名称也屡次变化。改为如今的名字,是从元代至元年间(1339年)太守刘琪(注:上文“宦迹”说,刘琪在后至元三年1337年管理滁州,第二年,……又第二年,在城东沙河建永[通]济桥。)拓建开始。我大明永乐年间(1407年),羊城陈琏整修已经毁坏的桥梁(注:上文“官师表”说,陈琏在永乐二年任滁州知州。永乐五年重修通济桥),一直延续使用到如今。 城西山中小溪上千条,全都汇集到这里流入长江。每年夏秋之间,洪水暴涨,都漫过桥顶,激流汹涌;大桥年久崩塌,而又没有栏杆,从前曾经有马、牛、人掉下去淹没的事情,路人都埋怨责怪。 乙巳年(1545年)夏,州守以职方郎中贬官来管理滁州。一上任抚慰众人,询问本地风俗,来拜访我,我首先把修桥的事情回答他。州守则慷慨认为对。适逢年成不好,人们吃饭都困难。州守首先拿出俸禄捐出,倡导同僚。不久,指派僧正真玺、道士吕绍贤、居民虞力劝募,指派义民邹湳监督这个事情。邹湳竭尽心力,管理这件事不异于治理自己家。从深水里打捞出旧石,在山岗上砍伐木柴,在山脚下煅烧石灰,在农闲时征用劳力。太守一向称谨慎修行,能取悦百姓,而又时常来慰劳。公私努力,数月完工。用坚硬的石块做桥基座,用坚固的木料做栏杆,两侧修了长长的道路,建造高大的牌坊作为标志。往来江淮的人,不会担心徒步或乘车经过这里了。 哎呀!自从法令松弛,人品习俗苟且懈怠,郡县的官吏,如果能审案件、完租赋、准备好车马、差役,称为过客,就足够了。对于关系民生的工程,如果不是上司监督,哪有空闲办理?州守对这个工程诚挚关切,而又用他余力改筑王、欧二先生祠堂。他的许多善政都记载在同郡孙方伯所写的《记》里。这位州守难道是世俗平庸的官吏吗? 州守姓毕,字仁叔,贵溪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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