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18 观德亭记 陈 琏 皇明洪武三年,敕天下郡邑学校讲习射礼。二十五年,重定仪式,而射之礼始备。皇上绍登大宝,复敕礼部申明旧典,于是天下有司及学校师生,祗承德意,罔敢或后。惟滁学旧有射圃在明伦堂之东,为居民所侵,狭隘芜秽,不足以习射。及命下日,予因斥而广之,南北长九十步,东西阔二十步。复于射圃之北建屋三楹间为司射所,颜曰“观德”。射之具亦罔不备焉。训导陈规、李维则属文纪其颠末,予逊弗获,因曰:“射之礼尚矣。” 弧矢之作,始于黄帝,侯以明之,著于《虞书》,至问礼文始备,而大射、宾射、燕射之名始见之。三射者,惟天子、诸侯、大夫行之,《正义》曰“礼射”是也。士无大射,而有宾射、燕射;庶人无宾射、燕射,而有主皮之射。主皮之射,其乡射乎?古者,海内洽和,则先礼射,而乡射之礼,亦罔不修。故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则当时习尚可知。自三代以降,三射之礼罕闻,揖让之射滋息,后世可见者,空文而已,可胜叹哉。 我圣朝法古为治,以为立德,行者莫若射。遂修明先王之制,载颁射仪,命学校士子肄之,以辨其材艺而观其德也。成周盛治,复见于今日,何其懿哉!尝闻,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否则,非予所知也。或有谁予言者,请读《礼记·射义》。 永乐四年秋日。 【译文】 观德亭记 陈 琏 大明洪武三年(1370年),朝廷诏令天下郡县学校讲习射礼。二十五年(1392年),重新规定仪式,而射的礼仪才具备。当今皇上即位,再次诏令礼部申明旧典,于是天下官府及学校师生,恭敬地按照皇上意旨办理,不敢落后。滁州学宫原有练习射箭的场地射圃,在明伦堂东边,被居民侵占,剩下的地方狭隘、荒芜、污秽,不够用来学习射箭。皇命下达以后,我就拆除侵占的房屋,扩大了射箭的场地,南北长九十步,东西阔二十步。又在射圃的北面建三排房屋,为管理射箭的地方,把它叫作“观德”。射的器具也无不具备。训导陈规、李维则嘱托我写文章记述始末,我辞让不成,因而说:“射的礼仪,由来已久了。” 弓箭的制作,开始于黄帝,箭靶明白地记录在《虞书》上,那时礼乐制度才具备,而大射、宾射、燕射的名称,也才出现。三射,惟有天子、诸侯、大夫实行。《正义》说的“礼射”就是它。士没有大射,而有宾射、燕射。平民没有宾射、燕射,而有主皮之射;主皮之射,大约是乡射吧。古代,海内和谐,于是优先礼射,而乡射之礼,也无不备办。所以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争的事情,如果有,必定是比箭吧。那么,当时风气就可以知道了。自三代以后,三射的礼仪很少听到,礼让的射礼消失了,后世人可以看见的射礼,只是一纸空文而已,值得深深叹息啊。 我圣朝效法古代治理天下,认为立德的人,不如学习射礼。于是整理先王的规制,颁布射的礼仪,命学校书生学习它,用来辨别他的才智艺能,并且观察他的品德。周朝盛世的治理,又见于今日,多么美好啊!曾经听说,射箭的人,进退周旋一定要符合礼仪的规定,内心正,外体直,拿弓箭稳固,然后才可以说射中,否则,那就不是我所知道的了。如果有谁和我谈论这件事的话,请读《礼记·射义》。 永乐四年(1046年)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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