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包子脸 于 2017-8-28 11:10 编辑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奇、臧连明、赵开云等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25日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已到退休年龄,郭奇请求辞去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臧连明、赵开云请求辞去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郭奇、臧连明、赵开云的辞职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5日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罗建华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5日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臧连明的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奇的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开云的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鹿楠烽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宏斌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韦昌平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5日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梁燕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嵇晓峰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来源: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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