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儿被其生父悄悄带走,母亲小艳(化名)遍寻不到,几近崩溃。她无奈诉至凤阳县人民法院,终于在法律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夺回女儿的抚养权。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里,一名4岁女童扑进了母亲的怀抱。至此,这桩历时近两年的抚养权之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女童抚养引发纠纷
据悉,小艳与大成(化名)在杭州打工相识,不久坠入爱河,2013年,小艳怀孕了。然而,就在两人商讨结婚事宜时,小艳这才发现大成早有妻小。小艳独自将女儿生下,取名小羽(化名),作为唯一寄托,倾心哺育。2015年,大成来到小艳家中:“我带孩子出去玩玩,一会把她送回来!”之后,便杳无音讯。
同年12月,在寻女无果的情况下,几近崩溃的小艳一纸诉状将大成告至凤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由于小羽出生后一直跟随小艳生活,且其在合肥市包河区有固定住所,更有利于小羽身心健康及教育成长,凤阳法院于2016年判决小羽由小艳带领抚养,大成给付子女抚育费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法院执行遭遇难题 不料,大成带着女儿再次消失了,小艳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大成家中,发现其家中早已无人。
一天,小艳来到执行局办公室,见到执行局局长钱远标,她的眼泪一下涌出,“钱局长,我不要钱,不要抚养费,我只要孩子,求您帮帮我!”面对眼前这位母亲的哭诉,钱远标坚定地表示:“放心,我们一定帮你找到孩子!”
今年7月21日,一条信息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干警们循线追踪,发现小羽曾出现在大成的姐姐家。钱远标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连夜奔赴蚌埠市,在找到被执行人的姐姐后,却被告知孩子已被带走。
数次寻访终获团圆 回到法院后,钱远标思考许久,决定以大成的姐姐为突破口。他数次来到其姐姐家询问是否有大成的信息,“您也是一位母亲,您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钱远标的这句话打动了大成的姐姐,她提供了一个地址。然而,当执行干警赶到该住处时,却被邻居告知大成早已搬走。钱远标再次找到大成的姐姐,一边晓之以情,同时严肃告知其弟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大成的姐姐沉默了许久。
不久后的一天凌晨,大成的姐姐打来电话:“钱局长,我找到了我弟弟。”第二天,大成主动来到法院,并联系了小艳。7月31日,大成将孩子带到了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女儿回到了小艳的怀抱。
日前,小艳带着女儿来到执行服务中心,将一面锦旗送到钱远标手中,“谢谢钱局长,谢谢凤阳法院,这是我无以报答的恩情!”(祁福广西)来源: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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