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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天长7.24杀人凶手,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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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小四子 于 2017-8-11 11:42 编辑

       2017年7月24日,在天长市,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引发了网上热议。目前锁定了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将他捉拿归案。可是,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却一点也没有高兴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驱云拨雾觅真凶
——我市“2017·7·2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侧记

清晨血案

2017年7月24日4时38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接到一位市民的报警:S312省道汊涧镇某服装厂门前公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躺着一个人,地上还有一大滩血!

警情就是命令!“所队合一”的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接到了110的指令后,教导员孙梦、交警三中队副队长许晨带领民警及时赶到了事故现场。伤者是一名60开外的男性,头朝南,脚朝北,一只鞋子脱落在身边,身下是厚厚的一层血迹,伤者的生命体征微弱。现场没有散落物,也不见肇事车辆,但是,伤者的腿部有明显的刮撞痕迹。

缜密侦查

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成和120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展开抢救,可是,医生也回天乏术,伤者最终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经法医鉴定和分析,死者是被不明车辆刮撞到腿部,导致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后脑着地,最终因颅脑损伤,失血过多而死亡。根据现场情况及尸检情况判断,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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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性质已经确定,专案组随即成立,侦查方案初步拟定,专案组成员分别由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汊涧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三中队民警组成,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张硕负责全权指挥。专案组成员分工不分家,大家分头行动,多路出击,第一路民警负责调阅服装厂门前以及周边区域的监控录像,固定证据,查找有关信息;第二路民警查找尸源,并调查与死者有关的涉案情况;第三路民警重返事故现场,进行复勘,并对周边群众进行问询,开展走访调查,搜寻破案线索。


山重水复

通过各路民警的不懈努力,并进行了现场实验,最终确定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大概在7月24日4时32分左右;死者是汊涧镇居民陈某,男,67岁。新的问题来了,因为事故发生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段,而且,事故现场没有散落物,没有车辆遗留的碎片,也没有目击者,所调取的监控录像都不清晰,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那些天,专案组的民警们日夜忙碌,悬赏通告上留下号码的许晨和陈成两人的手机几乎被打爆了,各类线索源源不断地汇来,民警们一个个地筛选比对,一遍遍地分析确认,一层层地抽丝剥茧,最终确认,7月24日4时33分,有人证实一辆二轮摩托车通过了案发路段。民警们判断,那辆摩托车的驾驶人即使不是涉案嫌疑人,起码是个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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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迅速将这一线索向交管大队大队长张本标和副大队长韩松、伯年春作了汇报,张本标等人要求专案组民警全力查找那辆二轮摩托车。


7月25、26、27日,连续三天,交警三中队副队长颜文兵、许晨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成等人,顶烈日,冒酷暑,走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问遍了村庄农户和厂矿企业,以现场为圆心,逐步向四周辐射,扩大了监控录像的调阅范围,调阅了相关区域和路段沿途的“天网”视频监控和所有的民用监控录像,并进行了仔细的比对,从海量的视频中,大海捞针后,最终确定了那辆二轮摩托车的运行轨迹,并成功地跟踪到了汊涧镇的一个小区。汊涧派出所教导员孙梦带领社区民警及时赶到,通过多方问询、仔细辨认,终于锁定了那辆二轮摩托车车主的所住区域。

7月28日,通过外围调查和科技手段,确定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的身份和他的生活习惯。7月29日,民警依法传唤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并扣留了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以便进行痕迹等方面的鉴定。

通过询问,直喊冤枉的杨某坚称自己没有与陈某碰刮,当天凌晨,他经过事故发生路段的时候,发现陈某已经倒在了地上,因为害怕惹麻烦,担心自己被误认为肇事者,于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没有拨打120救人,也没有拨打110报警,骑着摩托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尽管如此,杨某对案件中部分疑点问题的回答并不能令他被排除嫌疑。怎么办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程强获悉情况后,亲自过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朱家骥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龙生及时安排,通过痕迹、DNA、测谎等一系列的科学鉴定手段,对涉案涉案信息进行了鉴定,对杨某作了测谎,一直忙到了8月1日,最终排除了杨某作案的可能性。至此,“2017·7·24”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案情依然雾里看花,案件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了困境。

沉着应战

花了好大的力气,费尽了周折,结果,却弄错了嫌疑对象!死者的亲属在期盼,网络在热炒,大街小巷都在议论,民警们面临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可是,大家心里都清楚,对于肇事逃逸事故,离案发的时间越长,保留的证据就越少,侦破的难度就越大,侦破成功的希望也就越渺茫。

这个时候,刑警队长出身的政委朱家骥和预审专家、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副局长赵龙生来到了事故处理中队,看望了连续作战的专案组民警,了解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与办案民警一起沉下心来,再次仔细梳理了线索,分析了案情,并对侦查方向作出了明确的指示,鼓励专案组的民警沉着应战,另辟蹊径,迎来曙光见日出的时刻一定会到来的。

民警们继续搜寻线索,最终通过对民间调取的监控录像的再次排查,发现在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路过现场的前40秒,还有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也途经了事故现场。那辆三轮车是不是肇事车辆呢?那辆没有牌照的三轮车目前在哪里呢?驾驶人又是谁呢?解开这些谜团,此案也许就会真相大白了!

真相大白

在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的情况下,寻找嫌疑三轮摩托车的工作两天内就完成了。随后,专案组的民警对那辆无牌照的三轮摩托车7月24日的行驶路线进行了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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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民警通过走访得知,那辆三轮摩托车车主姓庄,目前暂住在临近我市汊涧镇的来安县半塔镇。庄某某经常在汊涧街道卖葡萄,几乎每天都会出现。民警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发现庄某某7月24日的驾车行驶路的线与他平时的行驶路线不符,存在着可疑之处,决定第二天等庄某某再次出现在汊涧镇的时候,依法传唤他。

8月4日清晨,办案民警在汊涧菜市场附近找到了正在卖葡萄的庄某某,依法作了口头传唤,并扣留了庄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

在汊涧派出所,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和适时抛出的确凿证据,庄某某犹豫了一番后,不得不竹筒倒豆子般地交代了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


3 - 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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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副本.jpg


原来,庄某某是个山东人,在来安县种葡萄。2017年7月24日4时许,庄某某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来安县半塔镇出发,去汊涧镇卖葡萄。行驶到汊涧镇釜山社区路段处时,因为车辆发生故障,车灯失灵了。4时30分,庄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S312省道北侧的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途经汊涧镇某服装厂门前的路段时,因为车灯不亮,加上对面行驶的大货车灯光刺眼,没能看到行人陈某,导致三轮车与陈某碰刮,之后,庄某某虽然听到了碰刮的声音,但是,因为是凌晨时分,天黑,路上又不见行人,抱着侥幸心理的庄某某没有停车查看,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毕竟是撞倒了人,庄某某害怕事情败露,不敢再去汊涧卖葡萄了,连忙在路口转弯处改道回头,返回了釜山街道,在那儿卖完葡萄后,回到了半塔镇。直到天长民警将他带到了汊涧派出所,庄某某依然不知道自己轻轻的与人刮撞了一下,居然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

掩卷沉思

8月9日下午,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副队长许晨介绍说,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庄某某虽被警方刑事拘留,但看着73岁的犯罪嫌疑人庄某某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样子,民警没有给他戴手铐,再想想他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有赔付给死者陈某的家属,大家的心里酸酸的、沉甸甸的……


原来,庄某某是个山东人,在来安县种葡萄。2017年7月24日4时许,庄某某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来安县半塔镇出发,去汊涧镇卖葡萄。行驶到汊涧镇釜山社区路段处时,因为车辆发生故障,车灯失灵了。4时30分,庄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S312省道北侧的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途经汊涧镇某服装厂门前的路段时,因为车灯不亮,加上对面行驶的大货车灯光刺眼,没能看到行人陈某,导致三路车与陈某碰刮,之后,庄某某虽然听到了碰刮的声音,但是,因为是凌晨时分,天黑,路上又不见行人,抱着侥幸心理的庄某某没有停车查看,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毕竟是撞倒了人,庄某某害怕事情败露,不敢再去汊涧卖葡萄了,连忙在路口转弯处改道回头,返回了釜山街道,在那儿卖完葡萄后,回到了半塔镇。直到天长民警将他带到了汊涧派出所,庄某某依然不知道自己轻轻的与人刮撞了一下,居然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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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年龄这么大了,都好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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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法律会因为年纪大就轻判么?犯法就是犯法

点评

关键是没有赔偿能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1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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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8-1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神经椰子 发表于 2017-8-11 16:01
    法律会因为年纪大就轻判么?犯法就是犯法

    关键是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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