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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为人师表,却带头违法,这位老师你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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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8月 于 2017-8-4 11:00 编辑

       全椒交警从即日起,将联合当地媒体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是由全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权威拍摄制作并发布的,图片/视频内容均来自路面民警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手机或电子监控设备,曝光内容真实有效。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崇高美德,近日我县却出现了教师也违法的情况。

本着执法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这3人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曝光。



违法行为一


为人师者却违法,蛮横无理斥警察。
事后知错说抱歉,执法尊严被践踏。
违法行为人:童子云  职业:教师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针对此人的违法行为,交警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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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二



醉酒被查抗执法  坐地不起拒吹气
扬言手机砸交警  酒醒知事悔不矣
违法行为人:刘本林
违法行为:涉嫌醉驾
(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03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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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三


男子酒驾求脱身  谎称长辈在抢救
无奈伎俩被识破  哑口不言等处罚
(此男子被查时声称长辈在县医院急救室抢救,交警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要求其对执法记录仪说明情况后,陪同其去医院看望长辈。谁知在执法记录仪面前,该男子却话锋一转,说不是在抢救,已经在病房,为了逃避处罚,可谓是花样玩尽。)
违法行为人:刘朝和
违法行为:酒驾
(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31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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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位违法行为人,都是在事后方知自己的违法行为严重性,并积极认错。曝光不是目的,交警希望通过此三人的违法事例警醒广大市民,规范自身交通行为,莫要等到违法被查后,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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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交警部门写的一首好诗啊  还挺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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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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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2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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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8-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为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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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5-12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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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8-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公布家庭住址就不要了吧   人家还要不要生活的啊,万一家人再受到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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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2-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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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8-4 20:52 来自手机平台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在没犯刑事案件同时,某方擅自公开别人隐私、肖像等权,会不会侵权?相关法律知识值得大家去仔细研究学习。可能下一个被侵权的人就是吃瓜群众。

    点评

    这个是新闻,没有用于牟利,应该不算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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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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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8-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这种做法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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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8-6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风铃悠悠 发表于 2017-8-4 20:52
    在没犯刑事案件同时,某方擅自公开别人隐私、肖像等权,会不会侵权?相关法律知识值得大家去仔细研究学习。 ...

    这个是新闻,没有用于牟利,应该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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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8-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楼主有职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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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8-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JACK 于 2017-8-7 11: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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