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展开。5月31日起,安徽省率全国之先,统一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最低收购价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直接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
今年我市各收购库点还将继续使用“一卡通”收购系统,收购资金集中支付,规范收储行为,严防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建议农民售粮时记得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以便粮款可在第一时间内汇入农民本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