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天长市关塘中学原校长朱长江、校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费宗林因违***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7月,天长市纪委收到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有关朱长江的违纪问题线索后,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天长市纪委在检查该校财务账目时,调查人员发现账目上记录着有关费宗林私家车汽油费的报销项目。“我刚到关塘中学不到一个月,费宗林就以自己有私家车为由,要求学校为其解决车辆加油费问题。”朱长江回忆,“我感到很突然,也很为难,但考虑到校长如果与书记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以后工作开展,就开了‘绿灯’,勉强给他签批报销了。” 不只是在报销问题上,朱长江的“绿灯”还开到了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福利发放上。“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我,付出的劳动多,几乎天天加班,多拿点报酬也无可厚非。”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该校领导班子成员重复领取“加班费”共计5.4万余元。其中,朱长江1.9万元,费宗林1.1万余元,副校长崔礼元1.1万元,校工会主席殷定国1500元,报账员缪文1万余元。 最终,经天长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朱长江、费宗林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朱长江、费宗林等人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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