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党委书记丁伯让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丁伯让在担任南谯区林业局副局长期间,伙同他人利用承包山场中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坡耕地申报退耕还林面积13.4亩,骗取退耕还林资金18492元,其中丁伯让个人领取4623元。丁伯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全椒县农委(粮食局)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曹红阳收受财物、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07年至2014年,曹红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余某某等11人现金和购物卡10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应由个人支付的2570元费用在下属企业报销入账;违规将1500万元粮食收购贷款资金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粮油公司使用。曹红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定远县水务局工程股股长熊学义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问题。熊学义在担任定远县水务局工程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过程中,帮助他人联系有施工资质的公司挂靠投标获得施工权,收受他人现金10400元。熊学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四、天长市天长街道同心社区副主任王学广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3月,王学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方式,以其妻子的名义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王学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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