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琅琊区房产局获知,该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启动申请受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市民备齐申请材料后,可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截至5月8日,三类外来人员可参与申请。
按照我市公租房配租的相关文件规定,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97元、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琅琊区居民,以及该区符合上述条件的从事环卫、市政、园林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中基层一线工作的外来人员;毕业未满五年大中专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外来个体摊贩和长期零散就业人员可以携带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家庭年收入和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社区申请。
此外,有离异不满2年,出售、转让个人贵重财产不满1年的不能进行申请,已享受过福利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不得重复享受,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的,应当退出,否则将取消配租资格。若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取消申请或保障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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