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滁州实行房地产调控新政后,首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拍卖活动在市公管局举行。为抑制滁州房价过快增长,此次拍卖对竞拍地块未来楼盘销售价格作出了限定,受到广大市民普遍关注。这是滁州市第一次采取“竞地价限房价”方式出让土地。 据悉,本次拍卖的8宗土地均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七十年、商业四十年,都设有保留底价。拍卖中8宗地全部成交,总成交价25.61亿元,总面积约1014亩,预计可建商品住宅1.2万套。其中,第1号宗地位于上海路与九江路交叉口东南侧,177.93亩,出让起拍价2.7亿元,成交价4.04亿元;第2号宗地位于苏州路与九江路交叉口西南侧,168.04亩,出让起拍价2.55亿元,成交价3.96亿元;第3号宗地位于清流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145.38亩,出让起拍价2.2亿元,成交价3.7亿元;第4、5、6号宗地均位于洪武路与永兴路交叉口东南侧,分别为97.95亩、88.09亩、106.07亩,出让起拍价分别为2.16亿元、1.95亿元、2.35亿元,成交价分别为2.86亿元、2.45亿元、3.95亿元;第7号宗地位于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北侧,89.29亩,出让起拍价1.35亿元,成交价2.1亿元;第8号宗地位于苏州路与中新大道交叉口东南侧,141.48亩,出让起拍价2.15亿元,成交价2.55亿元。 去年以来,滁州市房地产市场销量剧增,且房价上涨过快、土地拍卖价格涨幅比较大,令不少市民产生了担忧。3月9日,市国土房产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滁州将建立市区商品房价格备案指导机制,对商品住房备案价格进行成本核算,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并提到限定出让土地的商品房销售均价。 随后,市国土房产局在3月13日发布《关于滁土公告字〔2017〕8号公告宗地出让条件的补充公告》,在原出让公告上增加条件,将原定于2017年3月24日的土地拍卖推迟至4月7日,还规定自成交次日起,1个月内须付成交地价款总额的50%(含全部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如宗地溢价率达到100%的,剩余部分须在2个月内缴清。同时明确限定了这8个即将出让的地块未来的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分别不得超过5200元或5500元,这是滁州首次对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价格划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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