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网报道,虽然距离滁城市民赵先生骑公共自行车摔伤已经快两个月了,但关于赔偿问题他和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金通滁州分公司”)却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日前,赵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希望该事能早日得到解决。
市民反映骑车摔伤索赔不顺
2016年12月31日晚上9点多,滁城市民赵先生在王桥附近一公共自行车站点租了一辆公共自行车准备回家。“当我一只脚踏上脚蹬准备上车时,意外出现了。”自行车没有像往常一样往前滑行,他狠狠地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左眉部位顿时鲜血直流。赵先生的朋友赶来,发现自行车的前轮抱死无法正常使用。赵先生和朋友拨打了租车卡上的电话,却无人接听,后又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出警后将自行车带回,赵先生跟随120救护车前往医院治疗。“左眉弓部共计缝了20来针,在医院住了七八天。除去已经报销的部分,还有三百多元未能报销的费用和九百多元的急诊费,共计一千四百元是自付的。”
后来,赵先生找到懂法律的朋友帮着算了一下,“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医药费,我们提出金通滁州分公司赔偿两千九百元。”采访中,赵先生告诉记者,从事发到2月22日,金通滁州分公司也没有就赔偿问题和他达成协议。
公司表示理赔金额双方分歧大
2月22日,滁州网记者联系到金通滁州分公司。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金通滁州分公司是在杭州为滁城的公共自行车投保的,目前该赔偿事宜已经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至于赵先生的问题为什么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该工作人员解释称,“杭州的保险公司对于赵先生提出的2900元赔偿金额不认可,给他定的赔偿金额是900多元,理赔金额差距较大,所以一直没有解决。”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已将赵先生的联系方式给了保险公司,让他们双方直接来沟通应该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当天下午,赵先生则表示,到目前为止他一直未接到来自杭州保险公司的联系电话。对于让自己和保险公司直接协商赔偿事宜,赵先生很不满意,“我是从他们公司租车才摔伤的,干嘛让我和保险公司协商!”
律师说法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就赵先生遇到的情况,滁州网记者咨询了法律顾问马小律师。马律师表示,“公共自行车虽有公益属性,但若属于车子的质量问题,公司应该给予使用者合理的赔偿。只要赵先生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和住院期间医院开出的医药费单据,就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赵先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刊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由于公共自行车日益受到青睐,日常使用量也较大,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除了管理公司要加大检查力度之外,租车人在上车前最好能够检查一下车辆轮胎的气压、刹车、座椅、脚蹬等方面的状况;在租用过程中也要爱护公共自行车这一公共资源,这样公共自行车才能更好地为市民的绿色出行服务。(高颖 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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