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市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工作力度,严查F·B案件。全年处分党员干部1591人,增长23.9%,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76人。
立体排查抓线索。出台《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和《信访举报件管理暂行办法》,注重从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反腐舆情、司法机关受理案件、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审核等工作中查找线索,开通反“四风”“随手拍”“一键通”等手机举报平台多渠道发现问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482件次,增长66.75%,立案1632件,增长24%。 严查“四风”防反弹。盯紧重要节点,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组织14个检查组,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频度,深挖细查、重拳整治隐身变异 “四风”问题,做到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0起,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308人。 延伸触角惠民生。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巡察单位132个,其中乡镇、街道100个,移交问题线索10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2人。围绕低保救助、征地拆迁、惠农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针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F·B问题502个,处理56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39人。 抓早抓小遏苗头。制定信访举报监督函询和廉政提醒约谈等办法,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都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违纪行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恰当运用批评教育、党纪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全年共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123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7.4%,其中谈话函询403件次;重处分36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2.6%,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3人,同比下降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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