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网社区_滁州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24|回复: 2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滁州14岁少年骑电动车上路被撞身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1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因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少年须承担次要责任


据滁州网报道  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骑电动车横过马路的时候,不幸被一辆货车撞倒身亡。近日,滁城街头发生一幕惨剧。交警部门表示,该少年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承担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当天下午17时36分许,一名十多岁的男孩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沿世纪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少年行至菱溪路路口,沿非机动车道准备过马路时,不料惨遭横祸。一辆沿世纪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的货车,至该路口右转弯过程中,当场将其撞倒在地。


辖区滁州交警三大队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发现少年因伤势过重不幸当场身亡。警方调查获悉,肇事货车是一辆“皖01A1***”变形拖拉机,驾驶员冯某某是定远县人;不幸身亡的男孩年仅14岁,是马鞍山市和县人,在滁州一所中学读书。


滁州网记者了解到,冯某某驾车过程中没有仔细观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被撞少年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如果死者年满16周岁,在这起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记者 包增光)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初中生骑电动车的家长要注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3 13:02
  • 签到天数: 6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嗨滁网 ( 皖B2-20180001 )

    GMT+8, 2025-7-17 17:54 , Processed in 0.04008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