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设计单位无地质勘查、地形测绘等招标内容中需要专项设计的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且需保证审查合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自201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主持过单项合同规模20万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建筑设计项目的业绩不少于1项,其中该群体建筑设计项目中至少有一项单体工程为公共建筑且规模不低于5万平方米;(开标时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不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群体规模和单体规模的必须出具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交易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
4、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8、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tv.vipa5.c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1、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