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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捉几只野鸟下酒 滁州男子将面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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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据滁州网报道12月19日晚上,滁州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几位民警巡逻到冶山镇高巷村小王村民组附近时,发现一个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与警车迎面擦肩而过,凭着职业的敏感,民警瞬间决定拦下摩托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并在摩托车后备箱里发现了一只死掉的野鸭子。
经询问,男子姓甄,在当地一个种粮大户那儿打工。几天前,甄某发现这一带夜间常有斑鸠等野生鸟类出没,便想逮几只下酒。12月19日下午,甄某购买了农药掺和在稻谷中,之后趁着夜色撒在农田里。当晚,他在田里找到了一只死掉的野鸭子,便准备带回家。结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因为天长市属于禁猎区,杀死一只野生动物,就要面临坐牢的风险。
冶山派出所依法将此案交给天长市森林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查处。据天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甄某拒不承认那只死掉的野鸭子是被他毒死的,而是说在他撒药之前,就在田里看到了。随后,民警在案发现场又找到了一只死掉的山斑鸠,疑似被毒死。12月20日上午,警方已经将那只山斑鸠送到相关部门作检测,如果确认山斑鸠是被甄某毒死的,那么,犯罪嫌疑人甄某就要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按照法定的程序,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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