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请叫我文盲 于 2016-11-10 08:49 编辑
涉及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人 1、滁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运站职工冯立平。违规投资工程项目,并与合伙人产生经济纠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谯区珠龙镇北关村高庄组村民组组长程金华。违规占有村民组土地补偿款与退耕还林补助款合计0.29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定远县大桥镇大施村党支部原支委、文书张宏海。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冒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0.3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定远县范岗乡肖巷村村委会主任肖业庆。收受他人礼品,为承包商偷逃国家税收行为提供方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定远县范岗乡肖巷村党支部委员、文书肖业友。收受他人礼品,为承包商偷逃国家税收行为提供方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定远县桑涧镇桑涧社区文书王家保。以其亲属名义,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资金0.9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7、定远县桑涧镇黎安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忠才。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资金0.6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8、定远县桑涧镇河北村党总支原书记金怀龙。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资金0.3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9、定远县仓镇仓北村村委会副主任黄承模。虚报冒领农业综合补贴款0.67万元,集体林业补助款0.15万元长期不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10、定远县仓镇仓北村计生专干刘德龙。虚报冒领农业综合补贴款1.14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11、定远县仓镇观寺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文书黄兆纯。将应由个人承担的0.36万元计生月积分罚款在村集体报销, 0.4万元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长期不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12、定远县仓镇仓北村党总支委员、文书刘明。虚报冒领农业综合补贴及各类粮食补贴款合计2.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13、定远县仓镇仓北村党总支委员武孝同。虚报冒领农业综合补贴款0.5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14、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原站长陈林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且把关不严,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副站长沈德海。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副站长欣乐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副站长方林海。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主办会计何金华。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天长市桐城镇高庙水电站出纳会计万友康。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天长市铜城镇高庙水电站保管员邵金堂。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使用不规范票据违规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违反工作纪律行为7人 1、天长市桐城镇铜南村文书丁汉龙。以土地补偿款名义支付招待费3.1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长市桐城镇铜南村民兵营长朱承和。以土地补偿款名义支付招待费3.1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定远县桑涧镇青春村党支部书记张厚平。坐收坐支镇政府下拨的5万元高铁连接线征地经费,用作村级其他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定远县桑涧镇桑北村党支部书记贾德银。将村集体收入0.41万元长期不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定远县桑涧镇桑北村村委会主任桑德银。将村集体收入0.33万元长期不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明光市管店镇新管村文书徐永兵。采取造假表、冒充村民签字等方式制作凭证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滁州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主任宋华连。在市委巡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期间担任联络员工作,擅自向他人泄露有关巡察内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
涉及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人 1、来安县纪委常委祖成林。其在2011年至2013年担任杨郢乡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采取编造虚假工程项目资料、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合计84.18万元用于该乡日常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县纪委常委职务。
2、琅琊区扬子街道八里村会计邓其荣。违规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98万元用作村级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1人 凤阳县板桥镇晏公新村村委会副主任杨吉河。在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将村土地补偿款8.62万元占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起违***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全椒县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钱朝庚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钱朝庚在担任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金额达4586970元;2009年至2015年,违规使用公款2172428元大吃大喝,违规使用公款88900元用于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钱朝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谯区施集镇花山村党总支书记张波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张波等7名村干部以节假日补助等名义变相领取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4785元,其个人领取8025元;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以虚列水库退水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形式冲抵招待费32400元。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收缴。
天长市大通镇双柳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青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8月,王青春为其子考上大学操办“升学宴”,置办酒席32桌,违规收受村干部、村民组长礼金共计2600元。王青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来安县施官镇党政办主任高长洲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高长洲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疏于监管,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提供香烟。高长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购烟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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