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关注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成为我市的一个重要民生工程。日前,滁州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等方面相继出台多项措施,鼓励政府机构以外的法人、公民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各种方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对其进行部分财政补贴。其中,达到300张以上床位的社会养老机构,省市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8000 元。投入使用后,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再给予每人每月200 元运营补贴。
我市75万老人 养老服务紧张 据市民政部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 月,我市共有60 岁以上的老年人75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其中80 岁以上老人14.2 万人,且还在继续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使得服务老年人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目前,我市除政府主办的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公寓等设施外,社会力量参与的老年服务机构相对较少。这时候,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显得尤为重要。”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滁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社会参与养老 配套费用优惠 据悉,此次市政府在财政补助、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等方面均出台了扶持措施,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养老。其中,对在滁城建成投入使用、经民政部门验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在省级补助每张床位1000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再分四个档次,最高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7000元。再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运营补贴。 此外,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对旧厂房、民用设施改扩建的方式,兴办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机构免收征地管理费,且享受水、电、暖、燃气管线(管道)工程和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取暖、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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