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在两项考核得分中,蚌埠均位列第一,而滁州排名最后。 据悉,省水利厅等10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2015年度各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按权重系数对2014和2015年度考核得分进行加权,提出了“十二五”期末各市考核得分和等次。 其中,蚌埠、宿州、马鞍山、宣城、阜阳、芜湖市被确定为201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安庆、池州、合肥、淮北、淮南、六安、铜陵、亳州、黄山、滁州市为2015年度考核良好等次。 在“十二五”期末考核中,蚌埠、宿州、芜湖、宣城市为优秀等次,合肥、阜阳、马鞍山、安庆、淮北、淮南、铜陵、池州、六安、黄山、亳州、滁州市为良好等次。在两期考核得分中,蚌埠均排在第一位,而滁州垫底。 据了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我省2013年开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水资源开发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要求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3.45亿立方米以内,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通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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