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权任芜湖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免去其铜陵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猛任铜陵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汪一光任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延安任亳州市政府市长; 陈冰冰任安庆市政府市长; 方晓利任亳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马鞍山市委常委、委员、副市长职务; 陈平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亳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杜爱玉任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免去其亳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金春龙任亳州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秦凤玉任亳州市委委员、常委; 侯化任亳州市副市长; 周勇任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宿州市委常委、委员、副市长职务; 余向东任宿州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免去其阜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启荣任宿州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谢兵任蚌埠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卢仕仁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免去其阜阳市副市长职务; 操龙灿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免去阜阳市委常委、委员、副市长职务; 王厚亮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阜阳市委常委、委员(挂任)、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军任阜阳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朝晖任阜阳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朱诚任滁州市副市长; 免去章义的滁州市副市长职务; 张东明任滁州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淮南市副市长职务; 孙军任六安市副市长; 孙勇任马鞍山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宿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周善武任马鞍山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免去其合肥市委常委、委员、副市长职务; 杨燚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芜湖市委常委(挂任)、委员,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职务; 程双林任铜陵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省物价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职务; 黄学龙同志为铜陵市副市长; 免去黄然的铜陵市副市长职务; 庆丰任池州市委副书记; 张杰华任池州市委委员、常委; 刘大群任安庆市委副书记; 周勇任黄山市委副书记; 唐遂申任蚌埠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梁常信的蚌埠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张广洲任铜陵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王元的铜陵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徐晓明任黄山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柳亚南的黄山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童玲任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王飞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云任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省政协办公厅委员学习联络室主任职务; 鉏金标任省政协办公厅委员学习联络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董天明任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 丁毅任省委党校副厅级组织员; 江宗法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职务; 王云波任省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许建民任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侯其标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储国正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巡视员; 程乃耀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项中胜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财政厅纪律检查组组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职务; 汪德满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职务; 席峰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环境保护厅纪律检查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强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农业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组长、省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正友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省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周建民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体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免去其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职务; 李东亮任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俞秀国的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王光虎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教育厅纪律检查组组长; 王迎春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公安厅纪律检查组组长; 胡之春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司法厅纪律检查组组长; 方无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组长; 王国雨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总工会机关纪律检查组组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姚俊任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免去其省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必勇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副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免去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职务; 张敏生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副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免去其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王用华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副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免去其省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廖为真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勇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律检查组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职务; 叶莉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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