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县级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干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徐正玲 女,汉族,1963年2月生,籍贯安徽滁州,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常委、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市委巡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拟作为市纪委换届副书记新提名人选。
主要简历:历任滁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副科级助审员,滁县地区行署(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市政府法制处正科级秘书,市政府法制局(办)副局长(副主任)(正科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2015年10月任市纪委常委、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市委巡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
主要工作实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以来,先后根据省里要求,按期组织完成全市党员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吃喝风、红包风”、违规发放津补贴、持有赠送消费会员卡、停止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专项清理工作;加大执行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常态化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上下联动、交叉检查,随机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分管纪律审查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巡察工作,2015年4月份启动以来,共组织完成四轮巡察任务,对全市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学院等101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实现了巡察乡镇的全覆盖;并结合巡察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提交了7个专题报告,得到市委的重视,在全市开展了“6项专项整治”活动。滁州巡察工作先后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示期内,市委组织部将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接待干部群众来访。如发现该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来信请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0)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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