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使用性质是住宅,办证时却被告知为办公用房,滁城水银山庄业主很纳闷 滁州网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用途为住宅,可前往相关部门办证时,却被告知使用性质为办公用房。找开发商理论,对方却称“这事别找他”。前天,滁城水银山庄9号楼102室业主孙先生向市长热线诉说了这件烦心事,“性质一变,不仅房屋的使用年限会缩水,而且紫薇小学的学区也可能因此化为泡影。我的损失该谁来承担?”据其介绍,在水银山庄小区,有这样遭遇的还有不少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昨天,滁州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疑惑 房屋用途竟“变性”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水银山庄小区,见到了孙先生。他告诉记者,7年前,他与滁州市家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水银山庄9号楼102室的房屋。合同上约定,该套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而且,滁州市家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当时承诺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到时会一一通知。然而这一等就是7年。直到今年4月,该公司才打电话给所有业主,称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原以为这下终于可以拿到心仪已久的房产证,可让孙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在办证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令他匪夷所思的结果——办理房产证的部门说,他购买的这套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办公用房,而非住宅用房。后来,他到市国土房产局打听才知道,水银山庄4栋小高层1至4楼均为办公用房性质,而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却写得都是住宅用房。
开发商称 这事不要找他
“水银山庄的学区是紫薇小学,当初买这套房子的目的就是考虑到孩子将来上学方便,可现在房屋使用性质一变,学区也会随之化为泡影。而且,办公用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只有40年。现在想想,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好后悔当初购买了这套房子。”孙先生了解到真相后,想找开发商理论。然而,他多次到开发商设在9号楼4层的办公室,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打开发商负责人电话,也总是无人接听;好不容易在小区内见到了一次江总,对方却说这事不要找他,随后便开车离开了。
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昨天下午也尝试着拨打该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结果同样是无人接听。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联系上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他才到公司上班不久,对此情况不太清楚,会把记者反映的情况跟公司负责人报告。
部门回应 正在着手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滁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以来,水银山庄小区很多业主前来办理房产证,其中有不少户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根据规划,他们的房屋使用性质确实是办公用房,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有问题”。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这方面的反映,目前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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